经省知识产权局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新增新材料预审服务产业,现人员、场地、经费等各项条件保障工作已基本完成,待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开展新材料产业预审服务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核准后可正式开展工作。
为确保广大创新主体第一时间享受新材料产业预审服务,现依照《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企事业单位预审备案及代理机构预审注册工作办法》面向新材料产业创新主体开展备案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工作办法》规定提交相应材料进行备案。
特此通知。
经省知识产权局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新增新材料预审服务产业,现人员、场地、经费等各项条件保障工作已基本完成,待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开展新材料产业预审服务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核准后可正式开展工作。
为确保广大创新主体第一时间享受新材料产业预审服务,现依照《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企事业单位预审备案及代理机构预审注册工作办法》面向新材料产业创新主体开展备案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工作办法》规定提交相应材料进行备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