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老板担心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货币财产的缴纳,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01
股东对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权属明晰无瑕疵。
以他人财产出资,以设定权利负担的资产出资,以职务发明(作品)出资等都会构成股东的出资瑕疵。
虽然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专利使用权也是作价入股的的,但为了避免后期产权不清等不必要的麻烦,专利所有权作为入股标的是最佳方案。
除此之外,正因为要做所有权变更,所以不能进行多个对象出资;还有为了享受技术入股的纳税优惠政策,这里也会涉及到所有权变更。
股东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如未经专业机构如实评估,往往出现出资财产的作价依据,作价公允性难以判别,存在潜在的出资作价价值和实际价值不符的风险,进而产生出资瑕疵。因此,知识产权出资不但要履行必要的评估、还要求真实评估。
用于出资的技术要与主业有关联性,这是为了避免虚假入资。
若没有知识产权或者无法申请下来知识产权的,也可以寻找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软著与专利进行交易。
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申请中专利、工艺流程、技术秘密、秘方、配方、软件类系统及平台)。
作为出资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必须是被投资公司股东名下资产而不是被投资公司名下资产。
法律明确规定无形资产需要作价出资,但没有注明必须。
但非货币资产出资义务的认定有三个重要判定依据:
①出资人:股东;
②所有权变更:出资人名下→公司名下;
③作价评估:形成有形证据。
如果没有委托评估机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资产评估报告,一旦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没有证明知识产权价值的依据,很容易被判定出资不实。
股东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如未经专业机构如实评估,往往出现出资财产的作价依据,作价公允性难以判别,存在潜在的出资作价价值和实际价值不符的风险,进而产生出资瑕疵。因此,无形资产出资不但要履行必要的评估、还要求真实评估。
用专利使用权出资影响专利评估价值,因为资产的产权类型制约着对资产评估结论的约束和影响。
另外,专利使用权出资不能享受《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递延纳税备案优惠政策。
递延纳税政策具体解读为:办理递延纳税备案后可以递延至股权转让有所得的时候再缴纳,如果不发生转让,可以一直无限期递延。
所以建议专利所有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来出资,不建议使用商标,因为不符合技术入股101号文的递延纳税备案政策,只有五年的递延时间。
币财产作价出资。
不少老板担心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货币财产的缴纳,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01
股东对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权属明晰无瑕疵。
以他人财产出资,以设定权利负担的资产出资,以职务发明(作品)出资等都会构成股东的出资瑕疵。
虽然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专利使用权也是作价入股的的,但为了避免后期产权不清等不必要的麻烦,专利所有权作为入股标的是最佳方案。
除此之外,正因为要做所有权变更,所以不能进行多个对象出资;还有为了享受技术入股的纳税优惠政策,这里也会涉及到所有权变更。
股东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如未经专业机构如实评估,往往出现出资财产的作价依据,作价公允性难以判别,存在潜在的出资作价价值和实际价值不符的风险,进而产生出资瑕疵。因此,知识产权出资不但要履行必要的评估、还要求真实评估。
用于出资的技术要与主业有关联性,这是为了避免虚假入资。
若没有知识产权或者无法申请下来知识产权的,也可以寻找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软著与专利进行交易。
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申请中专利、工艺流程、技术秘密、秘方、配方、软件类系统及平台)。
作为出资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必须是被投资公司股东名下资产而不是被投资公司名下资产。
法律明确规定无形资产需要作价出资,但没有注明必须。
但非货币资产出资义务的认定有三个重要判定依据:
①出资人:股东;
②所有权变更:出资人名下→公司名下;
③作价评估:形成有形证据。
如果没有委托评估机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资产评估报告,一旦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没有证明知识产权价值的依据,很容易被判定出资不实。
股东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如未经专业机构如实评估,往往出现出资财产的作价依据,作价公允性难以判别,存在潜在的出资作价价值和实际价值不符的风险,进而产生出资瑕疵。因此,无形资产出资不但要履行必要的评估、还要求真实评估。
用专利使用权出资影响专利评估价值,因为资产的产权类型制约着对资产评估结论的约束和影响。
另外,专利使用权出资不能享受《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递延纳税备案优惠政策。
递延纳税政策具体解读为:办理递延纳税备案后可以递延至股权转让有所得的时候再缴纳,如果不发生转让,可以一直无限期递延。
所以建议专利所有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来出资,不建议使用商标,因为不符合技术入股101号文的递延纳税备案政策,只有五年的递延时间。
币财产作价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