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4年10月11日前,选择以下方式的一种,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1. 电子邮件:dailiguanli@cnipa.gov.cn
2. 传真:010-62083094
3. 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服务业发展和监管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专利、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及签订指引”)
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2024年9月20日
现就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4年10月11日前,选择以下方式的一种,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1. 电子邮件:dailiguanli@cnipa.gov.cn
2. 传真:010-62083094
3. 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服务业发展和监管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专利、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及签订指引”)
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