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2024年“湘产专场”产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方案》(湘人社办发〔2024〕33号)要求,现就做好全省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场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评范围
凡在湖南省企业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符合《湖南省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场职称评审申报评价办法》(附件1)的专技人才均可申报参评。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申报参评职称,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专技人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参评,且专场职称评审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二、申报参评途径
(一)个人自主申报。参评人员应按规定如实客观填写并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等相关材料。
(二)资料审核推荐。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应当对申报参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
(三)市州审核汇总
企业(单位)向所在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长沙市企业(单位)向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申报),经当地人社局审核后,汇总报送至省评审办公室。
(四)费用缴纳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精神,按每人600元的标准,在省评审办公室资格复核合格后收取。
三、申报参评材料要求
(一)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http://rst.hunan.gov.cn/ztzl/zchzyzg/)下载;
(2)参评材料须按《湖南省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场职称资格审查材料目录》(附件2)和《湖南省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场职称资格业绩材料目录》(附件3)的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业绩、资质等有效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3)《湖南省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场职称评审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4)1份,并提交电子表格,推荐企业报送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汇总后提交;
(4)《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年份情况登记表》(附件5)1份,申报参评的人员均须提交;
(5)根据有关政策,计算机(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水平、外语水平、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我省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但均设置了相关量分,如有相关材料请提供。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表格等)必须在本人工作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需对公示现场进行拍照并上报照片),公示情况及结果在申报人员职称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标注。
(二)材料接收时间和联系方式
(1)各市州接收参评材料时间: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24日。
(2)各市州联系方式:
市州 |
联系人 |
咨询电话 |
联系邮箱 |
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刘 畅 |
0731-82275659 |
|
株洲市场监管局知产促进运用科 |
易楚薇 |
0731-28689510 |
zzzscqcjyyk@163.com |
湘潭市场监管局知产促进科 |
王 萍 |
0731-58261174 |
xtzscqcjk@163.com |
衡阳市场监管局知产运用促进科 |
雷海飞 |
0734-8813196 |
28502562@qq.com |
邵阳市场监管局知产促进科 |
罗晚雄 |
0739-5355930 |
syipacjk@163.com |
岳阳市场监管局知产运用促进科 |
曾文湘 |
0730-8877336 |
yyzcyck@126.com |
常德市场监管局知产促进科 |
李霏霏 |
18873697908 |
cdzscqcjk@163.com |
张家界市场监管局知产促进与运用科 |
李 方 |
0744-8881689 |
zjjsipo@126.com |
益阳市场监管局知产促进运用科 |
薛碧辉 |
0737-2218390 |
458992819@qq.com |
郴州市场监管局知产管理科 |
罗郴惠 |
0735-2992075 |
790636627@qq.com |
永州市场监管局知产促进科 |
陈 平 |
0746-8326763 |
yzsjcjk@126.com |
怀化市场监管局知产促进保护和运用科 |
程 婷 |
0745-2259559 |
hhzccbk@126.com |
娄底市场监管局知产促进科 |
李 斌 |
0738-8314110 |
ldsipo@126.com |
湘西州市场监管局知产促进科 |
蒲 俊 |
0743-8235479 |
xxzzccjk@163.com |
(3)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2月10日前汇总后报送至省评审办公室(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知识产权大楼310办公室)。联系人:吴橙橙,0731-88531441,18673115640。
四、申报参评要求
(一)职称评审实行申报承诺制。申报人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报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且须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签名确认。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申报人当年度参评资格,已通过评审的,予以撤销并收回证书。失信行为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以下简称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
1.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
2.在职称申报评审中提供虚假学历、职称或其他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
3.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
4.其他违规行为。
(二)建立追溯追责机制。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留存评委会组建单位,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今后经核查发现申报人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学术成果或通过隐瞒违纪违法行为等其他不正当方式取得职称的,一律撤销其相应职称,据此获得的权益,也一并取消。
(三)文件表格下载。方案中未尽的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职称评审表格、职称申报参评材料要求(包括内容、格式、排序、份数等)均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统一查阅下载。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湖南省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场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推荐申报参评。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工作者积极申报并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激发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热情,为建设湖南“三高四新”知识产权强省提供坚实支撑。
评审咨询电话:0731-88883939
监督电话:0731-85693335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
各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2024年“湘产专场”产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方案》(湘人社办发〔2024〕33号)要求,现就做好全省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场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评范围
凡在湖南省企业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符合《湖南省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场职称评审申报评价办法》(附件1)的专技人才均可申报参评。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申报参评职称,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专技人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参评,且专场职称评审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二、申报参评途径
(一)个人自主申报。参评人员应按规定如实客观填写并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等相关材料。
(二)资料审核推荐。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应当对申报参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
(三)市州审核汇总
企业(单位)向所在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长沙市企业(单位)向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申报),经当地人社局审核后,汇总报送至省评审办公室。
(四)费用缴纳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精神,按每人600元的标准,在省评审办公室资格复核合格后收取。
三、申报参评材料要求
(一)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http://rst.hunan.gov.cn/ztzl/zchzyzg/)下载;
(2)参评材料须按《湖南省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场职称资格审查材料目录》(附件2)和《湖南省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场职称资格业绩材料目录》(附件3)的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业绩、资质等有效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3)《湖南省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场职称评审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4)1份,并提交电子表格,推荐企业报送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汇总后提交;
(4)《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年份情况登记表》(附件5)1份,申报参评的人员均须提交;
(5)根据有关政策,计算机(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水平、外语水平、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我省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但均设置了相关量分,如有相关材料请提供。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表格等)必须在本人工作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需对公示现场进行拍照并上报照片),公示情况及结果在申报人员职称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标注。
(二)材料接收时间和联系方式
(1)各市州接收参评材料时间: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24日。
(2)各市州联系方式:
市州 |
联系人 |
咨询电话 |
联系邮箱 |
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刘 畅 |
0731-82275659 |
|
株洲市场监管局知产促进运用科 |
易楚薇 |
0731-28689510 |
zzzscqcjyyk@163.com |
湘潭市场监管局知产促进科 |
王 萍 |
0731-58261174 |
xtzscqcjk@163.com |
衡阳市场监管局知产运用促进科 |
雷海飞 |
0734-8813196 |
28502562@qq.com |
邵阳市场监管局知产促进科 |
罗晚雄 |
0739-5355930 |
syipacjk@163.com |
岳阳市场监管局知产运用促进科 |
曾文湘 |
0730-8877336 |
yyzcyck@126.com |
常德市场监管局知产促进科 |
李霏霏 |
18873697908 |
cdzscqcjk@163.com |
张家界市场监管局知产促进与运用科 |
李 方 |
0744-8881689 |
zjjsipo@126.com |
益阳市场监管局知产促进运用科 |
薛碧辉 |
0737-2218390 |
458992819@qq.com |
郴州市场监管局知产管理科 |
罗郴惠 |
0735-2992075 |
790636627@qq.com |
永州市场监管局知产促进科 |
陈 平 |
0746-8326763 |
yzsjcjk@126.com |
怀化市场监管局知产促进保护和运用科 |
程 婷 |
0745-2259559 |
hhzccbk@126.com |
娄底市场监管局知产促进科 |
李 斌 |
0738-8314110 |
ldsipo@126.com |
湘西州市场监管局知产促进科 |
蒲 俊 |
0743-8235479 |
xxzzccjk@163.com |
(3)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2月10日前汇总后报送至省评审办公室(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知识产权大楼310办公室)。联系人:吴橙橙,0731-88531441,18673115640。
四、申报参评要求
(一)职称评审实行申报承诺制。申报人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报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且须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签名确认。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申报人当年度参评资格,已通过评审的,予以撤销并收回证书。失信行为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以下简称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
1.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
2.在职称申报评审中提供虚假学历、职称或其他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
3.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
4.其他违规行为。
(二)建立追溯追责机制。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留存评委会组建单位,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今后经核查发现申报人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学术成果或通过隐瞒违纪违法行为等其他不正当方式取得职称的,一律撤销其相应职称,据此获得的权益,也一并取消。
(三)文件表格下载。方案中未尽的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职称评审表格、职称申报参评材料要求(包括内容、格式、排序、份数等)均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统一查阅下载。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湖南省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场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推荐申报参评。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工作者积极申报并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激发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热情,为建设湖南“三高四新”知识产权强省提供坚实支撑。
评审咨询电话:0731-88883939
监督电话:0731-85693335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