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老年“保健”养生领域虚假宣传行为。2.医疗美容等机构虚假宣传行为。3.儿童学生用品相关的虚假宣传行为。
(二)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网络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行为。2.网络商业诋毁行为。3.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二选一”的行为。4.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商业数据,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商业营销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医疗服务等领域商业贿赂行为。2.冒用、滥用知名机构、重大活动名义虚假营销行为。3.家装、文娱、旅游等市场虚假营销行为。
(四)创新创造创业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
1.侵犯商业秘密行为。2.擅自使用与国企央企以及其他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简称、字号的混淆行为。3.医疗机构、学校、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地区周边,生产销售仿冒混淆日用品、食品等行为。
举报邮箱:ldgpjy@163.com
1.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我局将为举报人保密,并承诺对知悉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2.举报材料通常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详细。
3.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者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7日
(一)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老年“保健”养生领域虚假宣传行为。2.医疗美容等机构虚假宣传行为。3.儿童学生用品相关的虚假宣传行为。
(二)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网络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行为。2.网络商业诋毁行为。3.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二选一”的行为。4.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商业数据,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商业营销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医疗服务等领域商业贿赂行为。2.冒用、滥用知名机构、重大活动名义虚假营销行为。3.家装、文娱、旅游等市场虚假营销行为。
(四)创新创造创业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
1.侵犯商业秘密行为。2.擅自使用与国企央企以及其他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简称、字号的混淆行为。3.医疗机构、学校、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地区周边,生产销售仿冒混淆日用品、食品等行为。
举报邮箱:ldgpjy@163.com
1.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我局将为举报人保密,并承诺对知悉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2.举报材料通常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详细。
3.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者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