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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减免税年报别忘记申报啦!
2024-03-15 09:22:11   来源:长沙海关12360   
No.1

什么是“减免税年报”

政策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5号)第十五条规定,减免税年报是指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含当日)以前向主管海关提交的《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该报告涉及上一年度内处于海关监管期限内的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

注意事项

 

1. 超过规定期限未提交的,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列入信用信息异常名录

 

2. 未按照规定报告其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减免税货物后续管理等相关业务的,海关不予受理。减免税申请人补报后,海关可以受理。

 

3. 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及其后3年内,海关依照《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有关企业、单位进口和使用减免税货物情况实施稽查。

 

No.2

谁需要申报“减免税年报”?

政策小贴士

在上一年度(2023年)中仍处于海关监管年限内的减免税货物单位需进行年报申报。

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5号)第十四条规定,除海关总署另有规定外,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为:

 

1. 船舶、飞机:8年

 

2机动车辆:6年

 

3. 其他货物:3年

监管年限自货物进口放行之日起计算。

 

例如:某减免税申请人进口一台色谱仪(属于其他货物),2022年8月6日办好《征免税确认通知书》(以下简称免表),货物于2022年9月10日进口放行,则监管期为2022年9月10日-2025年9月9日。因此,该减免税申请人需在2023年-2026年每年6月30日前申报上一年度减免税年报,连续报送4年。

 

No.3

如何申报“减免税年报”?

政策小贴士

 

1.线上系统申报

减免税申请人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的“减免税后续”功能栏目提交“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 

 

2. 其他资料

减免税申请人可选择有纸申报模式,需向主管海关当面提交以下纸质材料;选择无纸申报模式,将以下材料扫描上传后留档备查即可。

(1)《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

(2)《减免税货物使用情况年报表》

(3)如减免税货物的相关情况有变化,还应结合实际情况提交《减免税货物使用情况变化表》《减免税货物实际进口时变化情况表》《减免税申请人变更情况表》《减免税货物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或未进行登记管理情况表》

 

No.1

什么是“减免税年报”

政策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5号)第十五条规定,减免税年报是指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含当日)以前向主管海关提交的《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该报告涉及上一年度内处于海关监管期限内的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

注意事项

 

1. 超过规定期限未提交的,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列入信用信息异常名录

 

2. 未按照规定报告其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减免税货物后续管理等相关业务的,海关不予受理。减免税申请人补报后,海关可以受理。

 

3. 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及其后3年内,海关依照《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有关企业、单位进口和使用减免税货物情况实施稽查。

 

No.2

谁需要申报“减免税年报”?

政策小贴士

在上一年度(2023年)中仍处于海关监管年限内的减免税货物单位需进行年报申报。

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5号)第十四条规定,除海关总署另有规定外,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为:

 

1. 船舶、飞机:8年

 

2机动车辆:6年

 

3. 其他货物:3年

监管年限自货物进口放行之日起计算。

 

例如:某减免税申请人进口一台色谱仪(属于其他货物),2022年8月6日办好《征免税确认通知书》(以下简称免表),货物于2022年9月10日进口放行,则监管期为2022年9月10日-2025年9月9日。因此,该减免税申请人需在2023年-2026年每年6月30日前申报上一年度减免税年报,连续报送4年。

 

No.3

如何申报“减免税年报”?

政策小贴士

 

1.线上系统申报

减免税申请人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的“减免税后续”功能栏目提交“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 

 

2. 其他资料

减免税申请人可选择有纸申报模式,需向主管海关当面提交以下纸质材料;选择无纸申报模式,将以下材料扫描上传后留档备查即可。

(1)《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

(2)《减免税货物使用情况年报表》

(3)如减免税货物的相关情况有变化,还应结合实际情况提交《减免税货物使用情况变化表》《减免税货物实际进口时变化情况表》《减免税申请人变更情况表》《减免税货物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或未进行登记管理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