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第134届广交会湖南交易团相关工作,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的通知》、广交会组委会《关于第134届广交会出口展组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我团(广交会湖南交易团,设在省商务厅)按照商务部、大会组委会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我省第134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线下展)进行了初步安排(乡村振兴展区暂未安排)。现将展位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31-82289545、82287165)。
广交会湖南交易团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