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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技术创新工作情况调度的通知
2023-09-14 11:10:26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根据《湖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湘工信科技〔2022〕275号)有关规定,为推动全省工信领域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发挥创新引领和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技术创新工作情况调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调度对象

    1、工信部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39家;

    2、省工信厅认定并保留资格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137家(其中含已升级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32家)。

    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二、调度内容

    数据信息统计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一)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情况

    1、各企业负责填报技术创新工作数据信息表(另发)。

    2、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亮点,主要包括:

    (1)已立项并正在实施(含上半年已验收)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及其进展情况;

    (2)上半年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湖南省地方/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情况;

    (3)上半年,在行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中取得的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的创新成果或显著经济效益;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类奖励或荣誉资质等情况。

    (4)近年来,已攻克或拥有的最核心的制造工艺/技术或产品(设备)情况。

    (二)市州推动技术创新工作情况

    围绕推动企业和产业技术创新,市州工信局制定发布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开展的重点工作及成效、典型经验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州工信局和有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技术创新工作汇报事项,保障调度工作落实到位。

    2、各企业先行填报好技术创新工作情况表(每个企业按其主营业务只许填报一个所属产业链群)。市州工信局在企业报表的基础上,按我省重点产业链群分别进行数据信息处理,每一个产业链群内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据信息汇总形成一个独立的统计报表(报表以产业链群命名);国家级平台或资质统计为1个报表。有关报表将另发。

    3、市州共性凝练有关企业和本单位技术创新工作突出亮点,形成本地区技术创新工作总结报告(WORD文件)。

    4、市州工信局务必于9月17日之前将各企业上报的数据信息表、各产业链群统计表和市州技术创新工作总结报告(电子文件)统一报送至省工信厅(科技处)。

    联 系 人:省工信厅科技处  曾学文

    联系电话/传真:0731-88955375

    电子邮箱:623366102@qq.com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根据《湖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湘工信科技〔2022〕275号)有关规定,为推动全省工信领域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发挥创新引领和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技术创新工作情况调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调度对象

    1、工信部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39家;

    2、省工信厅认定并保留资格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137家(其中含已升级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32家)。

    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二、调度内容

    数据信息统计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一)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情况

    1、各企业负责填报技术创新工作数据信息表(另发)。

    2、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亮点,主要包括:

    (1)已立项并正在实施(含上半年已验收)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及其进展情况;

    (2)上半年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湖南省地方/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情况;

    (3)上半年,在行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中取得的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的创新成果或显著经济效益;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类奖励或荣誉资质等情况。

    (4)近年来,已攻克或拥有的最核心的制造工艺/技术或产品(设备)情况。

    (二)市州推动技术创新工作情况

    围绕推动企业和产业技术创新,市州工信局制定发布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开展的重点工作及成效、典型经验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州工信局和有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技术创新工作汇报事项,保障调度工作落实到位。

    2、各企业先行填报好技术创新工作情况表(每个企业按其主营业务只许填报一个所属产业链群)。市州工信局在企业报表的基础上,按我省重点产业链群分别进行数据信息处理,每一个产业链群内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据信息汇总形成一个独立的统计报表(报表以产业链群命名);国家级平台或资质统计为1个报表。有关报表将另发。

    3、市州共性凝练有关企业和本单位技术创新工作突出亮点,形成本地区技术创新工作总结报告(WORD文件)。

    4、市州工信局务必于9月17日之前将各企业上报的数据信息表、各产业链群统计表和市州技术创新工作总结报告(电子文件)统一报送至省工信厅(科技处)。

    联 系 人:省工信厅科技处  曾学文

    联系电话/传真:0731-88955375

    电子邮箱:6233661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