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媒体《世界商标评论》(WTR)从即将出版的《全球领袖》中的商标专家——特别是来自欧盟、美国和中国的商标专家——那里收集了他们对这一问题的看法。他们的答复都强调了一点,知识产权界最好为处理地理标志问题制定一种更加一致的国际方法,以使各个地区特定商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能够从中受益。
不同做法的风险
商标界有一个共识,那就是地理标志为人们提供了诸多优势,权利人可以而且应该利用这些优势为自己获取利益。然而,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统一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完全是另一回事。
欧洲知识产权公司HGF赞扬了欧盟监管机构为促进地理标志在整个欧洲大陆的执行所做的工作,但该公司也表达了“很多其他的地区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达到相似水平”的遗憾。希腊Tsibanoulis & Partners事务所的玛丽娜.佩拉基(Marina Perraki)在此基础上指出,需要进行跨司法管辖区的变革,以在地理标志所有人制定商业计划和从事商业活动时为其提供至关重要的“法律确定性”。
但是,欧盟对地理标志的处理方法与美国大不相同,这一事实持续地造成了摩擦。Amster Rothstein & Ebenstein事务所的马克斯.弗恩(Max Vern)解释称,欧盟成员国使用与传统商标法不同的特定制度来保护地理标志,相反,美国通常将其作为“商标,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并根据普通法原则”进行保护。这些截然不同的观点是国际协作中的重大障碍,并且为不良行为者提供了机会。
中国也正在成为这一领域的主要参与者。近期,中国已经与欧盟达成了双边协议,确保了对数百个欧洲和中国地理标志的保护,不过一些不一致的情况仍然存在。
集佳律师事务所的赵雷(Ray Lei Zhao)表示,外国权利人一再地“忽视保护地理标志相应中文译名的重要性”,因为他们没有认识到中国消费者在购买外国产品时依赖中文名称的情况。这种对中国独特市场的误解给“恶意商标申请人留下了有机可乘的保护缺口”,这反过来又会对权利人和消费者造成损害。
追求和谐
国际上关于地理标志的处理方法缺乏一致性,这个问题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和合作才能克服。
然而,根据这些全球专家的说法,“隧道的尽头是阳光”——仅仅是考虑到地理标志在经济和文化上越来越高的价值,这一点也是不容忽视的。
来自德国Arnold Reuss事务所的彼得.鲁斯(Peter Ruess)强调:“重要参与者在地理标志领域中拥有的权益越多,地理标志就越有可能在全球议程中上升到更高的位置。”这与佩拉基的信念是相辅相成的,她认为一种一致的方法即将出现,因为公平竞争环境和确保“所有相关的权利都得到保护,而不过度限制市场的平稳运作”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
虽然任何这样的战略的具体细节目前尚不清楚,但要取得成功,还需要某些关键方面的努力。
以中国和欧盟的双边地理标志协定为范本,WTR的商标专家们表示,所有未来的合作都必须平衡不同司法管辖区所采用的方法,其主要目标是:
-保护生产者;
-为消费者带来正宗的产品;以及
-确保所有相关方的贸易利益。
瑞士MLL Legal事务所的迈克尔.里彻(Michael Ritscher)坚持认为:“地理标志与其他知识产权——特别是商标权的谨慎的协调和补充也是至关重要的。”
前进的道路
承认地理标志领域需要达成共识并不能保证国际保护迅速地实现一致性。专家们必须仔细审查任何拟议的协议,确保能够继续取得进展并且避免中国、欧盟和美国等国家之间的方法出现进一步的分歧。
虽然这听起来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这些思想领袖们仍然乐观地认为,一种一致的方法终将到来,这对全世界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来说都是大有裨益的。
《全球领袖》是WTR每年展示世界一流的私人执业商标专家的机会,这将使他们能够分享对主导知识产权领域的最紧迫问题的见解以及对他们对未来的想法。(编译自www.worldtrademarkreview.com)